通天眼!P2P信披標準讓升級,強制披露增加44項金融

本次升級的《信披標準》仍是由從業機構信息、平臺運營信息和項目信息三各版塊組成,對從業機構信息、平臺運營信息、項目信息等披露指標進行了適應性完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發了新版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個體網絡借貸》團體標準。
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發了新版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個體網絡借貸》團體標準,與之前版本相比,此次升級后的《信披標準》中,披露項目增加了30項,其中強制性披露項由之前的65項增加至109項。從強制性披露項目的增加可以看出,目前P2P平臺的信披力度并未達到監管部門的預想效果,而此次《信披標準》的升級將會使P2P變得更加透明、清晰。
對于此次《信披標準》的升級,中國互金協會表示,在2016年10月28日首次下發后,近一年來,《信披標準》經受了市場的檢驗,并獲得監管部門以及行業的一致認可,對P2P平臺的信息披露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為了銀監會《網絡信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中的第二十四條:“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依據本指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對網絡借貸行業的信息披露進行自律管理”,按照“披露指標不遺漏、披露內容不沖突”的修訂原則,對從業機構信息、平臺運營信息、項目信息等披露指標進行了適應性完善。修訂后的《信披標準》保持了與銀監會《信息披露指引》的一致性,對從業機構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嚴格,行業信息透明度也將進一步提升。
本次升級的《信披標準》仍是由從業機構信息、平臺運營信息和項目信息三各版塊組成。其中在從業機構信息板塊中,主要增加了停業破產或者涉嫌欺詐等重大事項,以及P2P平臺的風險管理和催收方式等條目。要求P2P平臺對公司的經營狀態進行詳細披露,包括開業、停業、注銷和吊銷,若平臺狀態為停業,則需要補充說明原因;公司整頓、關閉、破產的原因、情況以及進展;業務的停頓或出現欺詐、損害出借人利益的重大事項也需一一披露。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適應P2P目前大規模整頓、停業的實際情況。可以看出此次升級的《信披標準》對P2P平臺的風控能力尤為關注,除以上幾點外,P2P平臺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風險評估的流程圖、風險預警機制或處理流程以及催收方式,都需要進行披露。這在加強平臺透明度的同時,也敦促了平臺風控能力的提升。
除了以上這一點外,關聯交易與借款人征信報告也成為了業內關注的焦點。其中關聯交易也是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重點關注的領域之一,而借款人的征信報告及相關情況的披露,則可以成為判斷其財務狀況并合理定價的有力支撐,并且深入規范一些粗放式經營的P2P平臺,進一步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此次《信披標準》升級版本的發布,不但完美適應當前P2P平臺的“退出潮”,為平臺退出建立了規范標準,也讓P2P市場的規范、透明化得到了有效提升。在如今主打小額分散的P2P市場中,越來越多的普通投資人參與進來,而清晰、透明的信息披露無疑會大幅降低普通投資人的投資風險,穩定規范市場的同時,也更加有效地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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