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連招出手 支付業大規模補貼圈地叫停金融
繼央行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7]217號)(以下簡稱“217號文”之后,央行日前進一步下發《關于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銀發[2017]281號)…
針對支付領域亂象,監管層是連發大招。
繼央行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7]217號)(以下簡稱“217號文”之后,央行日前進一步下發《關于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銀發[2017]281號)(以下簡稱“281號文”),加強支付業務管理。
此前,“217號文”針對無證支付機構進行集中整治,同時下發了持證支付機構自查內容和無證機構的篩查重點以及認定標準說明。
而“281號文”特別強調了維護支付服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這一點,并明確各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濫用本機構及關聯企業的市場優勢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務競爭;不得采用低價傾銷、交叉補貼等不當手段拓展市場;不得夸大宣傳、散布虛假信息,損害其他市場主體的商業信譽。
早在2014年,滴滴快的移動出行大戰培養了大量的移動支付用戶。隨后,包括支付寶和財付通在內的兩大支付巨頭紛紛開展針對用戶的運營之戰,至今仍投入了大量補貼。公開資料顯示,兩大巨頭也曾因為“零費率”事件而被監管部門約談。
另據2017年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行業運行報告顯示,支付機構收入規模參差不齊,超過100億以上的機構僅2家,10-100億的9家,1-10億的46家,1000萬-1億的71家,1000萬以下的95家。可見,面對移動支付的雙寡頭格局,更多機構已淪為了配角和陪跑。
大規模補貼圈地叫停
前述業內專家認為,隨著監管部門接連出招,支付巨頭們以往大規模補貼圈地之路顯然已經此路不通了。
此前,盡管第三方支付基于支付功能的利潤正在降低,但由于支付是商業活動的最后閉環,只有掌握了支付流,才能說真正的掌握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才能對其所擁有的數據進行挖掘和應用,才能衍生出相關的增值服務。也正因為如此,支付巨頭們才肯花費大量資金進行大規模補貼,將支付納入商業生態之中。
以天貓平臺(淘寶商城)為例,2017 年雙十一交易額高達 1682億元,同比增速 39.4%,較2016 年同比增速近 7 個百分點。其中,移動端支付占比超過90%,比去年同期增加近 9 個百分點。
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移動端支付規模增速遠高于PC端增速,用戶支付習慣逐步向移動端遷移,第三方支付已邁向移動支付時代。其場景涵蓋網絡購物、轉賬匯款、公共繳費、手機話費、公共交通、商場購物、個人理財等諸多領域。
同時,移動支付產品的種類也在不斷增加。在付款方,包括手機二維碼支付、NFC刷卡、智能穿戴設備如指環、手表等。
在收款方,最初的POS外接掃碼槍逐漸被淘汰,新的產品不斷涌現,如今市場上可以看到如智能POS、二維碼圖、意銳掃碼盒子等收款設備不斷涌現。
正是因為移動支付市場的迅速發展,帶動了海量的用戶需求,但隨之而來的是支付碎片化現象越發嚴重,商戶需要服務機構能夠滿足支付聚合、賬戶一鍵式管理、會員管理、客戶營銷、數據分析等店鋪升級后的多方面需求,聚合支付也順勢崛起。
一方面,聚合支付廠商直連商戶,解決商戶在移動支付時代面臨的店鋪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出于對于支付場景的爭奪,移動支付巨頭對服務商補貼力度加大,聚合支付企業因此受益。
聚合支付整合了支付寶、微信等多種互聯網支付方式,通過持證機構通道,將各種二維碼集中到一起形成一個二維碼,方便消費者完成支付、商戶收款。不過,聚合支付可能產生二次清算,并形成資金池;而且這種方式實質開展了支付業務,卻不在央行監管之內。
對此,“281號文”要求各銀行、支付機構之間不得相互開放和轉接支付業務系統接口,預付卡發卡機構為其受理機構開放支付業務系統接口的,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強調嚴禁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支持或者變相支持無證機構經營支付業務。
此外,收單機構及其外包服務機構廣告內容中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費率自由定義”、商戶滾動切換”、“一機多商戶”、“ T+ 0 ”、“ D+ 0 ”、“即時到賬"、“刷單”、“套現”等涉嫌不正當競爭、誤導消費者或者違法違規行為的文字。
銀聯、網聯“黃雀在后”
與此同時,隨著央行明確各銀行、支付機構之間不得相互開放和轉接支付業務系統接口,包括銀聯、網聯在內的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有望從中受益。
“281號文”稱,嚴禁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支持或者變相支持無證機構經營支付業務。同時,各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支付業務涉及跨行清算業務時,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跨行清算的支付產品或者服務;對存量業務,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盡快遷移到合法的清算機構處理。
“銀行或機構變相充當銀聯角色的行為是決不允許的,清算還是要交給銀聯或者網聯。監管新政進一步強調由銀聯和網聯提供通道和轉接的基礎服務。”對此,前述業內專家表示。
此前,“217號文”已要求持證機構在12月底之前進行自查自糾。自查主體包括持證機構總公司及各分支機構,要全面梳理支付業務合作主體、支付服務接口開放情況。
針對自查發現的無證機構合作行為,各機構應客觀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今年12月底之前確保整改到位。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調查無證機構詳細信息,并按照即查即報的原則,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所在地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配合開展相關無證機構清理工作。
另據互金咖了解,為了爭奪移動支付市場份額,12 月 11 日,銀聯宣布聯合商業銀行共同推出移動支付戰略產品“云閃付”APP,試圖搭建移動支付的統一入口平臺。相比支付寶、微信支付,云閃付 APP 的優勢在于部分與銀行卡相關的功能,如信用卡和銀行賬戶申請、銀行卡優惠展示、管理多張銀行卡等。
不過,一個明顯的短板就是,“云閃付”并沒有嵌入投資理財功能以及第三方應用(如消費貸、交通服務等)。因此,銀聯此舉能否應對移動支付領域競爭弱勢格局,實際效果尚有待觀察。
【來源:互金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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