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貸膨脹引爆另類江湖 催收行業野蠻生長通信

證券時報 2017-10-3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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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總體而言,我國沒有專門規范催收行為的法律,也沒有個人破產制度,個人信用體系還不完善。盡管如此,催債者的各種行為都會受到基本法律法規的約束。欠債方如遇到不良催收,可以通過報警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催收行業主營業務已經從傳統的銀行信用卡、小貸公司的逾期賬款,迅速囊括了消費金融、P2P(網貸)、現金貸、車貸等新興網絡貸款業務。

“這幾年來,網貸、消費金融、現金貸的火爆,確實讓我們接單量劇增,原則上我們只接逾期不到6個月的單子。”一名總部位于深圳的催收公司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我們現在一個月能接到大概幾千萬元規模的單子,比以前多多了。”

伴隨著標的資產爆發式增長的,是催收主體的多元化。僅記者在企業信息查詢平臺上能查到的,我國目前至少有4000多家涉及催收業務的公司,產業鏈涵蓋傳統催收、不良處置撮合、法律咨詢等不同業務環節。

多元化的催收主體

按記者在“天眼查”以“催收”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有4000多家涉及催收業務的公司個體存在。

這4000多家催收公司,大概可劃分為管理咨詢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網絡科技公司、信息技術公司、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公司、信用服務公司等這幾大類。

不過,這些公司的主營業務有部分并不是催收,比如眾多商業保理公司以及小貸公司,他們本身涉及融資業務,催收是基于主營業務而衍生的。

值得一提的是,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專門處理法律催收的律師事務所涌現:它們處于催收產業鏈的“末端”,通常只接受額度較大的逾期賬款(銀行不良、小貸公司不良),且只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債務糾紛。對于一些互聯網金融平臺上的自然人小額借貸糾紛,他們通常只提供咨詢指導服務。

“我們有自己的電催團隊,但是M2(2個月)以上的逾期資產,我們就會委托外包公司催收。”一名總部位于華南、下設P2P平臺的小額貸款公司人士告訴記者,部分逾期60天內的客戶會提前移交給催收公司,這些客戶基本是催收過程中被發現跑路、失聯的客戶。

而這家公司的乙方(即外包公司)之一,是永旺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該公司本身就擁有小貸業務。記者了解到,在深圳催收市場有一定“口碑”的永旺小貸、融關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大多承接逾期較長、失聯、拒絕還款、跑路的客群。不過,這些催收公司運作比較低調。

據了解,融關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營個人信貸逾期催收、信用卡催收、法律咨詢、信用卡征詢調查,有200多人的電催團隊,在深圳設有3個分部,主要客戶為銀行、小貸公司,對P2P等網絡金融平臺的不良資產則較少承接。

撮合平臺也在崛起

除了上述直接進行催收的商業主體,近幾年來不良資產處置撮合平臺也在興起,2014年底才成立的資產360是其中的一個縮影。該平臺業務模式概括起來是“撮合”――把資產方認定的、想處置的不良資產,轉介給相應的處置機構。撮合的一頭包括銀行、P2P平臺、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另一頭包括催收服務公司、咨詢管理服務公司、有清收服務的律師事務所等處置方。

“我們是純中介平臺,會根據您在我們網站注冊上傳的資料推薦給適合你的(不良資產)處置公司。我們平臺按資產包的1%收取服務費。如果你的資產被催收回來,那么催收公司通常收取資產包的5%~30%不等來收傭金”,資產360客服人員回復記者問詢時介紹,通常債務人身份證、電話、住址資料齊全,且逾期時間不長的,債務收回來的概率比較大。

“公開資料上查得到的催收公司數量估計還比較保守。有很多做催收的都只是掛一個咨詢公司的牌子,很難有一個確切的統計數據。”一名不愿具名的小貸公司高管稱。

催收公司如何接單?

催收公司如何營運?以證券時報記者調查的資易通、快催收、皖江債務三家公司為例,可歸納為:不同的催收平臺有不同側重,有些公司只接2個月以內的逾期資產,有些則放寬到6個月;有些只接本省逾期資產,有些可接省外,但需要客戶承擔差旅費。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傭金按照回收額結算,催收不成不收費(包括手續費),且賬期越長傭金越高。

“我們的傭金大概是M1(1個月)為10%~12%,M2(2個月)為15%~18%。原則上只催逾期6個月以內的單子,超過半年的不接。今年以來現金貸火爆,我們接了很多現金貸的單子。”快催收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公司催收員至少要有一年催收經驗,“提成可觀”。

深圳皖江債務公司則將其收費標準稱為“雙贏”標準。該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公司會根據每個案件可行性進行評估:如果在深圳市內,債務標的低于10萬,會收取40%的提成;債務標的達到20萬,按照30%收費;如果出了廣東省,就需要客戶承擔差旅費,且最低35%傭金提成。總之,不論哪種債務和數額大小,提成不會低于30%,“因為利潤和風險是成正比”。

“我們外包公司收取的服務費是根據實際收回金額進行提點,提點價格會根據我們委托時的逾期天數進行計算,提點價格在10%~30%。”一名小貸公司高管告訴記者。

催收的市場規模有多大?

由于銀行、信托等持牌金融機構,都有專業的資產處置部門,目前市場上的催收公司顯然吃不了這碗飯,那它們的業務來源是什么呢?

我們可以逐一來算一算賬:根據網貸之家數據,截至2017年6月底,P2P網貸行業貸款余額為1.05萬億元。如果按照業內平均壞賬率15%的比例簡單推算,上述貸款余額可能會產生規模在1500億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如果算上已出現的壞賬,網貸行業目前整體的不良資產規模至少超過2000億元。

今年以來迅速井噴的現金貸打開了6000億元~1萬億元級市場規模,但具體的不良數據并未披露。行業人士估算,壞賬率只會比P2P多,不會少。同樣按照15%的不良率來估算的話,現金貸的不良余額至少達到900億元~1500億元。

再來看消費金融行業的不良余額。12月15日,銀監會非銀部主任毛宛苑在銀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批準開業消費金融公司16家。截至三季度末,中國消費金融公司行業資產總額1077.23億元,貸款余額970.29億元,平均不良貸款率4.11%。如果按照這個不良率來測算,持牌消費金融將產生38.8億的不良。值得注意的是,這并未將數量龐大的非持牌消費金融機構、以及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產生的不良資產計入。

最后再來看小貸公司。央行《2017年上半年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643家,貸款余額9608億元。但該報告并未透露行業不良。如果按銀監會監管的消費金融機構的不良率4%來保守測算,小貸公司將至少產生385億元的不良資產。

催收遭遇司法難題:不打人就不違法嗎?

證券時報記者陳若谷

現金貸暴利的另一面,是接踵而至的大量壞賬。

據記者了解,許多平臺為快速搶占市場而故意設置的低門檻導致逾期現象不斷發生,進而助長著“催債”這一特殊行業的壯大。此前甚至還有催債公司一諾銀華掛牌新三板,成為“催債第一股”。

不打人就不違法嗎?

催債到底是怎么個催法?據記者暗訪的情況看,一些催債公司的催收手段包括電話轟炸、短信轟炸、上門催收等,其中不乏“在你家房子里砌墻”、“每天凌晨三點制造噪音不讓你睡覺”等惡劣行為。與此同時,這些頗具“專業精神”的催債者似乎也做過法律方面的功課,他們一再強調:“我們從來不打人”。

那么,“不打人”即是不違法嗎?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麗梅告訴記者,我國沒有專門的債務催收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上述騷擾行為依然可受到《治安處罰條例》的規范,例如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過,記者經查閱發現,《治安處罰條例》僅包含四種處罰:警告、罰款、行政拘留,以及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并不涉及刑事犯罪。

這個威懾力,是否輕了些?趙麗梅補充稱,此前也有現實案例,某人在催債時把借款人困在浴室里長達兩個星期,這一行為就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為刑事犯罪。

總體而言,我國沒有專門規范催收行為的法律,也沒有個人破產制度,個人信用體系還不完善。盡管如此,催債者的各種行為都會受到基本法律法規的約束。欠債方如遇到不良催收,可以通過報警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訴訟成本制約司法介入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現金貸平臺雇傭催債公司這一行為本身是否合法呢?趙麗梅說,沒有任何一個催債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是可以標明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包含“催債”的;但另一方面,催債公司的行為、手段如果不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也不能說就是違法的。總體而言,這一產業確實處在監管的灰色地帶。

值得一提的是,平臺除了雇傭催債公司外,還有一個更加正當的方式來追回資金,即向法院起訴。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在我國,民間借貸糾紛沒有最低金額的限制,因此無論金額大小,法院都應當予以受理。不過,現實中大部分小額貸款平臺都不會采取這種方式,主要是考慮到訴訟成本的問題。

據了解,美國有一部專門的《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用于規范專業商賬追收機構對自然人性質的消費者個人進行的催賬活動,該法律詳細規定了商賬追收機構在催賬時可以使用的方法和禁止使用的方法,細節到什么時候可以進行電話催收、電話催收需要具備哪些前提條件等。如果債務人將案件委托給律師,商賬追收機構只能同債務人的律師探討受委托的案件。這些規定有效地保護了債務人的權利。同時,美國的個人破產制度保護了債務人,又有效地督促債務人及時還清債務。

國外這些法律規定形成了一個完善的規范體系,能有效地防止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的發生,值得我們國家借鑒。

不過,立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事實上,我國各地方政府已經在審慎采取措施對現金貸平臺進行監管,預計未來對這一領域的監管會逐步加強。另一方面,我國普惠金融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使得個人、小企業主快速、低成本地解決融資難問題,才是治理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的根本所在。

鏈接:高利貸受到法律保護嗎?

在國際上,有很多國家規定了高利貸入刑,同時還有綠色催收方面詳盡的規定。如美國聯邦政府頒布的《反欺詐腐敗組織法案》規定,如果利率超過各州規定的法定最高利率(一般在10%左右)的兩倍,不管是金融機構借貸還是民間借貸,都構成“放高利貸罪”,這屬于聯邦重罪。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明確了我國借貸的合法利率,即我們通常所說的24%和36%兩道線。

具體來看,共分為三種情況:利率小于24%時,法律是保護放貸方的利息收入的。利率在24%~36%之間時,借款人可只還24%的利息;超過24%的部分,可自愿償還;已經償還的,不予返還。利率大于36%時,法律認定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如借款人已經償還,還可追回大于36%部分的利息。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依然沒有“高利貸罪”,上述司法解釋所明確的36%紅線是用以區別利息收入是否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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