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辦變“局”進行時金融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7-10-1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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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東部一省級政府正啟動省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其中一項,即對省金融辦進行組織架構調整。

地方金融辦變“局”進行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東部一省級政府正啟動省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其中一項,即對省金融辦進行組織架構調整。

詳細而言,即在該省政府機構限額內,將省政府金融辦由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級,掛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

也就是說,金融辦變成了局。

這是東部某省省金融辦系統機構改革透露出的又一信息,其實,早在9月底,東部某省一市政府副秘書長、市金融辦主任曾回復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關于當地金融辦是否會改掛“金融監管局”牌子時表示:“有此考慮,且也有調研,但具體時間表還需要上級來確認。”

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聯系東部某省省金融辦,至截稿之時,未獲明確回復,只是要求記者聯系當地宣傳部。但另有東部某省省金融辦人士透露,聽說要掛牌,但時間未確定。

而金融辦改革,多地此前也有相關變“局”的信息披露。

有公開信息顯示,10月10日,深圳召開全市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在市金融辦加掛地方金融監管局牌子,對當前相對分散的地方金融監管職能進行整合,進一步分離發展和監管職能,補齊監管短板,切實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負責的各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交易場所等監管和風險處置職責。

多位地方金融監管人士表示,這其實是地方金融辦監管職能的一場調整。相比金融辦,金融局的監管職能范疇要寬泛,比如擁有執法權,編制名額更多等。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到省政府直屬機構,主要有三大變化。首先,直屬機構的權力更大,從原來的社會服務機構上升為具有國家管理權限的部門,級別更高;其次,一般來說,直屬事業單位財政是半自籌半撥款,直屬機構由上級撥款;第三,直屬機構的編制名額更多。

至于由金融辦掛金融局牌子的調整,上海金融監管人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更清晰地指出,金融辦變成政府直屬部門,獨立性更強,擁有行政權力,可以對類金融機構進行準入、監管和處罰,具體可以參考《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以前金融辦主要職能是協調。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此前,包括北京、武漢、廣州、上海浦東、溫州、四川等多個地方已經設立了金融局。

早在2009年3月,北京市成立了金融工作局,官網顯示,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是負責促進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多位地方金融監管人士認為,由金融辦掛金融局牌子,未來是個大趨勢,很多地方都會跟進。

中部某省金融辦人士就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可能也會這樣改,具體還沒有定,繼續觀察,看具體成效后再跟進。

但類金融監管除了完善地方金融辦的監管功能外,還有其他還有待解決,比如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需要法律完善,使得地方金融辦以及其他監管行為可以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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