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李均峰:數字普惠金融三種模式與P2P監管六大原則金融

周假 2017-10-3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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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對那些利用數字技術進行的一些偽創新的產品,應該依法進行從嚴監管,避免為投資人和消費者陷入債務陷阱,或者是龐氏騙局。因此,監管部門也要與時俱進,適應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監管和引領,更…

銀監會李均峰:數字普惠金融三種模式與P2P監管六大原則 - 金評媒

近日,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主辦的2017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在北京召開。中國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在會上指出,伴隨著我國互聯網和數字技術的發展,解決普惠金融的問題有了新的路徑--數字普惠金融,利用數字技術來推動普惠金融的發展。 

李均鋒從融資領域角度提出:當前數字技術與普惠金融的發展可分為三種模式: 

第一種模式,傳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數字技術開展數字普惠金融。包括大型銀行,像工行、建行和互聯網企業結合,利用自身的數據和企業的數據建立了線上的信用貸款。還有一些有互聯網背景的企業他們興辦的銀行,比如網商銀行、微眾銀行,他們實際上就是互聯網銀行。 

第二種模式,互聯網企業與傳統銀行高度融合,形成直銷銀行的子公司模式。包括現在批準的由中信銀行和百度聯合發起的百信銀行。 

第三種模式,互聯網企業、科技公司從事金融業務。目前比較代表的就是網絡借貸,通過利用數據技術為出借人和借款人進行服務。 

數字技術和普惠金融的結合,也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監管如何適應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監管部門也在逐漸的探索和研究。 

同時,李均鋒也提出監管網貸的六大原則: 

第一個原則,在監管主體責任上應堅持協同監管的基本方略。協同監管的核心在于充分考慮網貸監管主體的特殊性,既是一個互聯網行業,同時從事的又是金融業務,所以必須堅持協同監管。在中央層面,在中央和地方層面要實行協同發力,職責非常清楚的多功能、多條件的監管,包括政府部門,包括技術部門要協同發力,實行多方位、立體式的監管。 

第二個原則,應該側重行為監管的基本方式。對傳統金融機構的監管是機構監管和行為監管并重。對新興業態,特別是網絡借貸監管,應該更側重于事中事后的行為監管,行為監管的核心是要求市場主體回歸機構的本來屬性,回歸本源。要按照業務運行、業務行為,應該在監管規定規則的情況下進行運行。核心是兩個:一,要求市場主體必須回歸撮合的本質,就是信息中介的本質,而不是把我們的信息中介辦成信用中介;二,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告訴市場主體哪些是可以干的,哪些是不可以干的,必須在游戲規則邊界內進行活動。 

第三個原則,堅持發揮市場監管的支柱作用。我們把網貸機構定位于信息中介,監管的主要力量要靠市場監督。包括:首先要求網貸機構必須履行完整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要向出借人、消費者、投資者,要向市場準確及時完整的披露信息;其次,充分發揮市場行業自律組織和第三方機構的監管。雖然政府是監管主體,但是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力量,包括第三方機構,就是我們說的資金存款機構。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對信息真實性披露的審計;最后,發揮媒體和社會對市場主體的監督作用,包括舉報等作用。通過市場監管來約束市場主體的行為。 

第四個原則,充分應用科技監管的監管手段。利用數字技術開展金融業務,在監管上也必須利用數字、利用技術監管,或者是監管科技來實現對數字金融的監管。應用監管科技去監管金融科技。在這個方面我們正在構造多維度的監管科技體系,包括行業協會的授信系統,包括監管信息系統的構建,包括國家有關部門的互聯網金融信息科技平臺的構建,同時要應用監管科技的手段,利用大數據對我們的數字普惠金融實現監管。 

第五個原則,堅持引導市場主體,堅持小額分散的金融方式。數字技術從目前來看,在融資領域解決的,我認為主要是小額分散的融資需求。我們通過數據收集、數據獲客、數據畫像、數據風控,實現融資全線上。這種風控的模式,我們認為目前的情況下只能適合小額分散的融資需求,我們要求市場主體必須堅持小額分散的經營理念。 

第六個原則,在監管上要貫徹包容監管的監管理念。因為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產生了很多新模式、新產品、新形態。從監管者來講,應該是鼓勵創新,鼓勵依法合規的創新,允許市場主體在一定的規則下積極的創新產品和模式,同時對在創新過程中的一些問題也應該有一定的容忍度。我們監管部門也一直在貫徹包容式的監管理念,但是包容式的監管不是沒有底線的。我們的底線就是,鼓勵有效、有用的金融創新,而不是虛擬的創新,或者是偽創新。我們也要通過監管來打擊那些打著數字普惠金融的旗號和互聯網普惠金融的旗號,來實際從事金融詐騙,或者是騙局的金融活動。我們要防止讓數字技術變成數字陷阱或者是數字游戲。對那些利用數字技術進行的一些偽創新的產品,應該依法進行從嚴監管,避免為投資人和消費者陷入債務陷阱,或者是龐氏騙局。因此,監管部門也要與時俱進,適應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監管和引領,更好的推動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 

【來源:零壹財經 作者: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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